当前位置: 首页-关于协会-行业标准

成都家装工程报价指导体系(试行版)

发布时间:2019-06-10 浏览次数:

成都家装工程报价指导体系(试行版)

施工管理类 2018-10-17

 

 

成都市家装工程报价指导体系2018封面_20180319_副本.jpg

成都家装工程报价指导体系

(试行版)


前       言
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省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制定工作,进一步规范市场,针对我市家装市场实际情况,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决定牵头制定成都地区《成都家装工程报价指导体系》(以下简称“本体系”),依据现行相关标准,广泛深入调查研究,总结近年来国内家装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,针对行业和市场存在的问题与难点以及消费者的痛点,在广泛征求企业、专家以及消费者意见的基础上,通过反复讨论、修改和完善,制定了本体系。

本体系的主要内容为:总则;一般规定;用词说明;客、餐厅及过道工程;卧室工程;厨房工程;卫生间工程;阳台工程;水电改造工程;土建杂项工程;其他项目工程。

本体系由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管理,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。在本体系执行过程中,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,总结经验,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协会秘书处。


地  址: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11号333办公室
联系人:韩致露  周晓娟
联系电话:028-86273832

 

主编单位:
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
参编单位:
成都市生活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四川岚庭家居有限公司
四川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主要起草人员:
    武  谢题檐  翟    雷  韩致露  周晓娟
      陈    杰  魏俊友  江永涛  李光武
      徐光成  李小刚      

 

 

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

2018年3月15日

 


 

▶  总  则

1.0.1 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,推动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健康、稳定、良性发展,解决消费者家装过程中“增项漏项”、“低价陷阱”等行业痛点问题,制定本体系;

1.0.2 本体系为CDZS行业社团规范,其适用范围是本行业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;

1.0.3 实施本体系时,应按照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327、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JGJ/T304-2013以及《成都家装行业设计管理服务规程》、《成都家装行业施工管理服务规程》、《成都家装行业工程监理服务规程》执行;

1.0.4 本体系的分项目是根据整个家装工程所涉及的施工内容来拟定,按照功能空间进行划分;如涉及可选项,则依据业主实际需求进行选择;

1.0.5 本体系中的计量单位,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;同一分项目,如存在多种计量单位,则依据施工单位的具体服务规范执行;

1.0.6 本体系中“人工费”是指分项目落地实施过程中的生产工人的各项费用;“辅料费”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辅助材料费用,“辅料”包括水泥、河沙、腻子膏、线管、水管等;“主材”包括墙砖、地砖、洁具、灯具、橱柜、衣柜、地板门等;

1.0.7 本体系针对家装基础工程项目报价进行指导,不涉及具体价格数额;本体系内容均不涵盖主材;

1.0.8 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,除应符合本体系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;

1.0.9 本体系将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实际情况,不断创新与提高。

 

▶  一般规定

2.0.1 施工单位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时,须制定报价表,作为施工合同附件;报价表的内容须涵盖本体系内容;

2.0.2 报价过程中,材料说明须注明材料属性,如品牌、型号、规格、是否原装进口等;

2.0.3 报价过程中,如涉及本体系外的其他功能空间,可参考本体系相似空间;

2.0.4 报价过程中,工艺流程和工艺标准应按《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》GB50327、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10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JGJ/T304-2013执行。

 

▶  用词说明

3.0.1 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接,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,说明如下:

1、表示很严格,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:

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、“须”、“只能”;

反面词采用“严禁”;

2、表示严格,在正常情况,均应这样做的用词;

正面词采用“应”

反面词采用“不应”或“不得”

表示有选择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,采用“可”。

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、规范执行时,写法为“应按....执行”或“应符合....规定”。